勐海:有效运用第一种形态 压实扶贫领域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8-04-17 08:14:51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勐海县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始终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站位靠前,以党中央、省、州、县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紧盯“责任落实”不放,强化以上率下,精准发力、精准监督,务求实效,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真正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压实“两个责任”。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驻村扶贫工作队总队长、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为成员的扶贫领域专项纪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勐海县开展脱贫攻坚纪律检查工作方案》《勐海县纪委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筛查工作专项纪律检查实施方案》《关于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全县各级党委、纪委(纪检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使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向基层延伸,做到用责任制管好责任人,以责任人带好一班人。

强化提醒谈话,将问题关口前移。县委书记分2批次对22名乡镇党政主要领导、14名县级行业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单独提醒谈话;县委副书记分别对各乡镇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队队长共463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督促工作责任落实;县纪委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5个乡镇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瞪大眼睛,拉长耳朵,以整治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抓手,采取“县、乡、村”三级设置脱贫攻坚工作信访举报信箱,将信访举报电话(邮箱)公告张贴到各乡镇、行政村、村民小组等方式,不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着力查找落实扶贫政策、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及党员干部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对党员干部在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从源头上防范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周听维)